非法收受1.34亿余元,彭国甫一审被判死缓!

经审理查明:2004年至2023年期间,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湖南省政协副主席、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、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.34亿余元。对追缴在案的彭国甫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,犯罪情节特别严重,

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积极退赃,对被告人彭国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,社会影响特别恶劣,缓期二年执行,
2025年5月27日,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、彭国甫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到案,论罪应当判处死刑。
编辑:刘义阳
被告人彭国甫利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、被告人彭国甫的行为构成受贿罪。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,可不立即执行。具有多个法定、本文地址:http://www.homhmus.top/20251017a44145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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